上海有哪些狗狗禁养?
上海目前严禁个人饲养的危险动物共有135种,这些动物被分为8类,分别是: 啮齿目:鼠类和鼩鼱(qí jīng)等小型哺乳动物; 翼手目:蝙蝠; 食肉目:狼、狐、熊、貉(hé)和猫鼬类等野生动物;
偶蹄目:猪獾(huān)、狗獾和野猪等; 灵长目:猴子、猕猴、兔狲(tù sēn)和貂等; 禽目:野鸡、野鸭等; 爬虫类:蟒蛇、蜥蜴和龟等; 鱼类和软体动物。
除了大家常见的“禁养烈性犬”外,很多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动物其实都在禁养之列。比如,乌龟就不在允许饲养的范围之内,而蛇更是被禁止私人养殖的。
对于部分不属于上述8类的保护动物,如果数量稀少或者濒临灭绝,同样受到严格限制,比如大熊猫、金丝猴之类。 而属于上述8类的绝大多数动物,除非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一律不准饲养。
还有两类动物和人类生活关系密切,但也被列入了禁养的名单中——鸟类和昆虫。 在《上海市禁止饲养危险动物名录》中,对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的定义是:
因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及社会稳定,由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饲养的烈性宠物及其易驯养的替代动物。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即使是已被列入《中国物种红色名录》中的濒危物种,只要没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也不属于国家允许饲养的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