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可以养罗威纳吗?
不可以,厦门属于禁止饲养犬种之列 《厦门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三周年,我市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三年来,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犬案件280余起,罚款30万元、行政拘留5人;收容和处理流浪狗679只,发放狂犬病疫苗2160针。 但养犬管理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市民法治意识不强。二是监管机制不到位。三是执法管理不规范。四是基层管控力量薄弱,部分乡镇(街)、村(居)无专职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和治安志愿者队伍作用发挥不够。
为改善全市犬只管理现状,今年4月份,市公安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开展治理野犬和文明养犬专项行动的通告》,明确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野犬和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市区流动遛犬、围堵虐待动物、非法交易犬、遗弃狗以及小区违规养狗等问题。 行动中,警方将严格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处罚,对发生在重要路段、公共场所遛犬不牵绳的,首次处以二百元罚款,再次处罚款五百元;对在住宅小区内遛犬不拴带或放任犬在公共区域自由活动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于携带禁养犬进入限制区域或者放养犬只在公共场所有暴露情形的,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对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如非法运输、经营、转让犬只的,无正当理由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专项行动还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禁养犬”管控,做好重点部位巡查和登记工作,防止失管、漏管现象发生。 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个别小区出现遛狗不栓狗链的问题,民警将联合街道、社区干部上门做工作,督促养犬人落实整改,确保犬只安全;对于不听劝诫、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