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性性肿瘤如何治疗?
这个题目有些大,可能我说的不完全准确,姑且分享一下自己对这个问题的见解吧! 首先,从肿瘤的分类讲,大致可以分为良性肿瘤和恶性肿瘤,前者一般生长缓慢,恶性程度低;后者相反。但是,现在人们普遍把来源于中胚层的恶性肿瘤称为肉瘤,因此这里讲的恶性肿瘤主要指肉瘤。还有一类来源于上皮的恶性肿瘤也叫癌(肺癌、胃癌等),这里不谈。 对于来源明确的恶性肿瘤,比如乳腺癌,肝癌等等,一般来说明确病因,寻找可能的致癌因素,并予以去除或控制,是治疗和预防这类疾病的关键。但对于某些肿瘤来说,病因往往不能马上找到,或者即使找到也不能立刻解决,这时该如何处理这些患者呢?通常的做法是:观察等待,积极预防。
所谓的“传染”,在医学意义上是指病原体从个体传播到另一个体。对于某些肿瘤而言,所谓“传染”可能只是这种疾病的自然病程经过某个时期后的结果——此时若不干预,自然会发生病变,产生不良后果。对于这些疾病,我们可以采取与之相应的措施来预防其发生发展。
比如说,我们观察到乳腺癌的病人存在着遗传易感性,一些家族性的乳腺癌往往有密切的亲属关系,那么我们可以对此类病人进行积极的筛查,早诊早治,以达到预防此类疾病“传染”给其他家庭成员的目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出现“传染”的肿瘤都具有遗传性,也不是说具有遗传性的肿瘤都具有“传染”他人风险。
对有可能出现“传染”风险的肿瘤,我们应该加强监测,而无需谈虎色变,采取非理性的预防措施。